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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街道出台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

2018年9月16日  上海经济律师   http://www.shjjwcgls.cn/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东港街道近日出台了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

根据制度规定,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任务及工作部署,要求街道落实和报告的;新闻媒体反映和提出的批评、建议、意见或者曝光的事件;街道领导班子及其他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或决定的重要工作事项等八类事项列入督查督办范围。以街道机关各科室、各社区、经济合作社为督查督办对象,街道纪工委负责对督办事项进行收集、汇总,定期向街道主要领导提交督办结果,对督查督办的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和通报,确保重要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做到事有专人、人有专责、责有限期。

同时,重视对督查督办结果的运用。承办工作完成情况的优劣将作为机关科室、社区、经济合作社和干部个人评先评优及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文章来源:上海经济律师
律师:文淳光[上海]
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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