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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建设工程造价“三备案”自9月起全面实施

2017年5月22日  上海经济律师   http://www.shjjwcgls.cn/

今年9月起,合肥市将全面实施建设工程造价“三备案”制度,即建设工程*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备案、施工合同备案和竣工结算备案,对于建设工程建立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模式,从源头解决建筑市场“工程款久拖不决”的顽疾,让“阴阳合同”无处藏身,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以竣工结算备案为例,目前建筑市场较大程度存在工程款拖欠问题,而根据《合肥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工程竣工后必须根据造价额度在限期内办理竣工结算及其备案,最长不超过60日,否则不予办理竣工备案,这就为建设单位加快工程结算戴上“紧箍儿”。以房地产建设工程为例,如果开发商没有竣工备案就没法办理房产证。

此外,施工合同备案则可从源头上杜绝不合理条款、不规范条款,建设工程*投标限价不仅防止工程中标价格虚高致使国有资产流失,也尽量避免中标价格过低,伤害企业利益,影响工程质量。

合肥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打造“三备案”制度,对建设工程形成监督管理环节上的闭合控制,便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结算等进行监督检查。此次“三备案”管理办法的实施,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统一备案内容和数据标准,便于企业操作和部门监管。



文章来源:上海经济律师
律师:文淳光[上海]
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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