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权属登记

房屋权属登记的计费以及查询范围 土地权属登记的程序

2022年8月13日  上海经济律师   http://www.shjjwcgls.cn/

 文淳光律师,上海经济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房屋权属登记的计费以及查询范围

  核心内容: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范围有哪些采取分层次查询的原则,分为可以公开查询和限制查询的信息。房屋登记计费方式和标准有哪些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等。接下来编辑为您详细介绍。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范围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采取;分层次查询;的原则,区分不同的人群,对不同的登记信息规定了不同的查询范围。

  可以公开查询的信息

  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公开查询;这类信息向社会公开。主要是房屋登记簿中记载的房屋基本状况及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具体包括:一是房屋自然状况,比如房屋坐落、面积、用途等;二是房屋权利状况,比如他项权利的设定时间、类别、期限,司法查封情况以及登记机关对权利的其他记载。

  限制查询的信息

  房屋原始登记凭证只在限定的范围内进行查询,不向社会公开。

  房屋权利人或者其委托人可以查询与该房屋权利有关的原始登记凭证;

  房屋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可以查询与该房屋有关的原始登记凭证;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可以查询与调查、处理的案件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

  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可以查询与公证事项、仲裁事项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赁征;

  仲裁事项、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可以查询与仲裁事项、诉讼案件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

  涉及国家安全、军事等需要保密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可以在国家安全、军事等机关同意查询范围内查询有关原始登记凭证。

土地权属登记的程序

  核心内容: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者和他项权利拥有者都必须申请地产权属登记,只有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和他项权利才受国家法律保护。在本文中,的将为您介绍土地权属登记的程序,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初始登记的程序

  1、申请和受理

  登记申请是指土地产权人依照登记机关的公告与通知,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指定的土地登记处提出土地登记的请求。国有土地使用权由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及法人代表或者使用国有土地的个人申请登记;他项权利需要单独申请的,由有关权利者申请登记;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土地登记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委托书和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双方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应当以宗地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拥有或使用两宗以上土地的申请人,应分宗申请;两个以上的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应分别申请;跨县级行政区使用土地的,应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

  在登记申报前,登记机关要进行一系列准备工作,登记机关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要发布土地登记公告,公告内容主要有:①土地登记区的划分;②土地登记期限;③土地登记收件地点;④土地登记申请者应提交的有关证件;⑤其他事项。

  申请登记时,申请人必须提交下列文件资料:①土地登记申请书,应载明申请者名称、地址,土地座落、面积、用途、等级、价格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他项权利权属来源情况及其他材料,并由申请者签名盖章;②土地登记申请者的法人代表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③土地权属来源证明;④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登记机关接受申请书及权属来源证明,应在收件簿上载明名称、页数、件数,并给申请人开具收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进行申请:①申请登记的土地不在本行政区的;②申请人没有合法身份证明的;③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要求的。

  2、地籍调查

  地籍调查指依法对土地权属情况的实地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绘。其目的是查清每宗土地位臵、权属界限、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以满足土地登记的需要。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应按地籍调查规程组织辖区内的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与公告

  土地管理部门应根据地籍调查的结果,对土地权属、面积、用途等逐项进行全面审核,填写审批表。审核内容包括土地权属者与申请者是否一致、土地权属性质是否准确、土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土地权属界址是否清楚、土地面积是否准确等。审核结果由登记机关予以公告。公告指土地管理部门将权属审核的结果,以一定形式向土地的利害关系人乃至整个社会公布。公告内容如下:①土地使用者、土地所有者、他项权利拥有者的名称、地址;②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座落;③土地使用者、土地所有者、他项权利拥有者及其他有关土地权益者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关;④其他事项。申请者及其他土地权益关系人认为公告内容存在错误,可以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复查。